生育津贴是政府对企业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补贴,但按企业向社保部门申报的工资基数比例计算,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具体来说:
1、如果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即:职工以前的月工资,下同)高于生育津贴,则职工领取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归企业所有。
2、如果职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职工可以先领取产假工资,然后将生育津贴的差额支付给职工,其余部分则归企业。
女职工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和营养费统一支付的申领流程,在产假结束后一年内,或在被保险人(诱发)流产后,部门主管应携带以下物品:
1、加盖单位公章的《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本人灵活就业时无需加盖)。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明原件(二孩的,批准再生育一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院报告复印件(门诊(诱导)终止妊娠需提供病历和病假条)。生育津贴和统一营养补贴的申请将于4月1日起开始。直到10日,每月(节假日顺延)向市医保中心备案。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并确认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将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账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在女职工分娩或(引产)流产当月到期。
生育津贴领取时间期限
1、生育津贴领取时间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产妇所在单位按照0.8%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如果是怀孕7个月以上引产,则可享受三个月的生育津贴。
2、初产妇符合晚育条件,可增加一个月的生育津贴,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的,可增加半个月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取决于参保地的实际要求,大家可以提前咨询相关待遇,以便能够顺利的享受到相关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