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地倡导女婿赡养岳父母:女婿有赡养义务吗?《民法典》这样说

发布时间:2023-02-15

近日,宁夏泾源县制定出台《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明确彩礼最高金额不超过6万元...

近日,宁夏泾源县制定出台《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明确彩礼最高金额不超过6万元,并倡导女婿赡养岳父母。除了彩礼这个热度不减的话题外,倡导女婿赡养岳父母也引发热议。

《意见》提到,倡导女婿孝敬赡养岳父岳母,帮助岳父岳母过上好日子。

1.杜绝讲排场、摆阔气、互相攀比的婚嫁陋习,实行彩礼限高,彩礼最高不得超过6万元并逐年下降,酒席不超过10桌。

2.加大“零彩礼光荣,高彩礼丢人”宣传力度,形成人人抵制高价彩礼的社会氛围。倡导女婿孝敬赡养岳父岳母,帮助岳父岳母过上好日子。

3.坚持婚事新办,倡导取消见面钱、水礼钱、挂锁钱、改口费等加重经济负担的陈规陋习,减少首饰等贵重物品花销。鼓励举办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仪式简朴、氛围温馨、富有纪念意义的婚礼。

4.限制高额人情礼金,人情礼金不得高于200元。

5.老人寿诞、商铺开业、乔迁新居、孩子满月、子女上学、割礼等尽量不办或严格控制在近亲属范围内举办。

“共同赡养双方父母”还是“各养各妈”?你能接受哪种

尊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民间也有俗语,一个女婿半个儿。从道德角度看,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应尽赡养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因赡养问题引发夫妻矛盾,产生纠纷的情况也频频出现。共同赡养双方父母还是各养各妈?网友对此看法不一。

有人认为百善孝为先,夫妻之间赡养彼此的父母都是孝道的体现,应该提倡也应该自觉付出。

有网友表示双方父母都要被赡养,“不是一直赡养的吗?双方父母都要被赡养的”“难道不是本来就该赡养?”

“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的确应该”。“将心比心,男女平等最好,一起对彼此父母好”。

“这个没啥好说的吧,双方在一起了,肯定双方的长辈都要赡养,毕竟现在独生子女挺多的,不管是男系长辈和女系长辈都需要共同对待,老一辈的嫁出去的女儿如同泼出去的水现在可不适应啊。”

不过,也有网友说,“各自管好自己的父母就行了”

还有网友称,“女婿对岳父岳母没有赡养义务,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可以倡导夫妻双方各回各家,各养各妈,毕竟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受法律保护,女婿、儿媳养不养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就随缘了”。

儿媳、女婿有没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法定义务?

关于赡养父母,相关法律明确做出规定。《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该《意见》倡导女婿孝敬赡养岳父岳母,帮助岳父岳母过上好日子。那么,女婿对岳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由此可见,儿媳、女婿没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法定义务,仅对配偶赡养父母时有一个协助义务,如提供必要的帮助等。

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如果女婿、儿媳不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也就没有相应的继承权利。

这一规定鼓励了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承担赡养公婆或岳父母的义务,使年老的公婆或岳父母生活得到照料,精神得到安慰,安度幸福的晚年,从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养老的优良传统,有助于家庭内部互助友爱、和睦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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