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小萝莉当街暴怒,脚踹保安怒锤大爷,却只关了8小时,民警:才16岁

发布时间:2023-08-31

8月29日,福建福州平潭县步行街上发生了一起纠纷事件,引发全网热议:一女孩当街怒打保安、老人和婴儿,最后在派出所仅仅待了8个小时就被无罪释放了。...

8月29日,福建福州平潭县步行街上发生了一起纠纷事件,引发全网热议:一女孩当街怒打保安、老人和婴儿,最后在派出所仅仅待了8个小时就被无罪释放了。

据悉,该女孩当天穿着精心挑选的萝莉装,和女同伴一起骑着电动车准备逛商场。

但在到达目的地后,她们却把电动车停在了步行街门口,影响了行人的过路方便,保安遂前来劝阻。

没想到萝莉女孩突然暴怒,不仅不同意挪车,还一边辱骂一边脚踹保安。

保安看起来年纪不小,头发都有些花白,面对女孩暴风雨般的袭击,他并没有回击,只是偶尔用双臂阻挡一下。

但女孩似乎还不解气,把停放在路中间的电动车狠狠推倒在地,还从地上捡起一个硬物朝保安身上砸去。

这时,旁边围观群众中一名头戴鸭舌帽的老人看不下去了,上前两步试图劝阻女孩。

结果女孩二话不说,反手就给了老人一耳光。

女孩这一巴掌瞬间点燃了围观者们的怒火,大家纷纷出言指责她,还有人掏出手机拍摄女孩的无理取闹。

女孩见状,更加失去理智,甚至迁怒于路人。

当时一位抱着婴儿的妈妈从她身边经过,她不分青红皂白就冲上去,对着孩子的脑袋就捶了一拳,孩子又疼又怕,躲在妈妈怀里无助地哇哇大哭。

随后,她又转过身,辱骂并威胁周围拍摄视频的围观者,还试图打掉他们的手机。

据不完全统计,女孩分4次,先后殴打了10几个人,而她的猖狂行为也终于引发了众怒。

被打老人和婴儿的家属,还有几名正义感十足的路人,忍不住动手教训了她,将她推倒在地。

但女孩一点不怂,迅速站起身反击,嘴里还骂骂咧咧。

眼见事态无法收场,一位身穿蓝色制服的外卖小哥,伸手拦住了女孩,劝说女孩不要冲动。

令人意外的是,女孩这次表现得很听话,没有对外卖小哥动手。

有网友从中看出了端倪:女孩虽脾气暴躁,但也懂得专挑软柿子捏,她出手打得都是老人、孩子和女人,根本不敢挑衅身强体壮的男人。

事发后,女孩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带走,可就在民警的眼皮子底下,女孩也不忘又偷袭了个路人,真是目无法纪。

面对警察的训诫,女孩仍是一副不知悔改的样子,甚至在派出所用割腕自杀来威胁民警。

经过问询,民警得知这位女孩才16岁,属于未成年,受到法律保护。

按照规定,只能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最多关8小时就要被释放。

所以,女孩可能就是吃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能再肆无忌惮两年,被打的路人和保安只能自认倒霉。

这位女孩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德,也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教育。

但是,由于她还未满18岁,只能被警方批评教育,这无疑是对受害者的不公平和对社会的不负责。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受到不良影响和伤害,但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可以随意违法犯罪,而不用承担任何后果。

事实上,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了未成年人应该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尊重师长、爱护同学等义务。

如果未成年人违反了这些义务,造成了他人或社会的损失,那么他们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14岁以上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对故意犯罪负刑事责任。

这样的规定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但也可能导致一些不良少年滥用法律漏洞,肆意作恶。

因此,有必要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方面,应该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

例如,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和后果,对未成年人进行罚款、赔偿、社会服务、劳动教养等处罚,并将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影响其今后的学习和工作。

同时,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家长和监护人的监督和教育,让他们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职责。

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三观,及时发现和解决未成年人心理问题,防止他们走上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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