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一大龄男青年江某因急于娶妻,于是通过婚介所的介绍,与来自贵州的曹某相识。在短短三天认识后,两人闪电般的结婚。然而,一个月后,这段短暂的婚姻又再次画上了句号。而其中,江某向曹某支付了高达24万元的彩礼。那么,这笔高额彩礼是否还能返还呢?
据悉,新婚燕尔的江某在婚后第四天陪伴曹某回到娘家,然而几天后却独自一人返回家中。一个多月后,曹某返回江苏,双方共同生活了十余天。但最后,曹某又回到了贵阳老家,自此两人再无联系。甚至彼此拉黑了对方的联系方式。
后来,曹某一纸诉状将江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在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因婚前缺乏了解,便草率的结婚。因此,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关于彩礼,法院认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是不需要返还的。
然而,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极为短暂,且江某给付的彩礼数额不小,但曹某自认只收到了10万元的彩礼。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曹某返还江某8万元的彩礼,并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
原来,江某提供的24万元彩礼收条上,收款人一栏有婚介所员工和见证人的签名,但却没有曹某的签名。而对于收条上的内容,除了婚介所的吃喝住宿费用外,剩下的21.7万元是彩礼和介绍费。然而。曹某却声称只收到了10万元的彩礼。那么,中介费就是11.7万吗?这个中介费是否可以随意收?有没有什么标准呢?
有网友表示,这生意来钱真快!一个月16万,无本万利的生意啊!还有人认为,这就是骗彩礼的套路吧,故意先结婚再离,这样不能认为是诈骗了。还有人称,这就是骗婚,典型的骗婚,而且女方是和婚介一起骗的。女的就不怕没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