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迈的父亲干出一件让人非常气愤的事,竟然要求月入6000元女儿付4500元赡养费,可是他自己却没有尽到一个当父亲的责任,父母离异,女儿长期随母亲生活,成长过程中缺失父爱,对父亲心存芥蒂,可是等女儿成年后,父亲却卖掉名下房子,租房生活,每月退休金4290元,每月房租4300元,还要支付医疗费、水电费,每月生活达4500元,让其不堪重负,陷入经济困境。
可是这位父亲却想到了女儿,让女儿为自己的生活费买单,要求月入6000元女儿付4500元赡养费,这让女儿叫苦,因为女儿生活压力很大,与母亲相依为命,且母亲和她均患有慢性疾病,她不仅需要赡养母亲,还养活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支付那么高额的赡养费,但是女儿还是没有拒绝赡养老人义务,愿意负担每月500元的赡养费,可是父亲不乐意,结果因为赡养费将女儿起诉,与女儿对薄公堂,好在没让父亲得逞,最终女儿每月向父亲支付赡养费800元。
说实话,这位父亲的做法非常自私,根本一点不顾及女儿的生活情况,女儿并不是什么高薪族,每月工资6000元,可是他却想霸占大部分钱财,完全没考虑女儿要如何生活,还有他原本是有房子的,完全可以不用租房,可是他却选择买房去租房生活,结果不堪重负,就把手伸向女儿,要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尽到当父亲的责任,生活出现困难了,却向女儿狮子大张口,索要4500元赡养费,在情理上能说得过去吗?还有,竟然把房子卖了,这位父亲应该还有存款,生活上肯定要比女儿要好,为何要如此无情向女儿要钱,真是太自私了!
不过,好在他遇到了一位好女儿,愿意给他赡养费,希望这位父亲可以知足,毕竟自己有错在先,根本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责任。
通过此事让我们明白家庭关系的重要性,为人父母首先要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都说养儿为防老,只要父母把孩子用心养大,孩子长大后肯定要尽赡养父母的责任,尤其是离异父母,一定要处理好亲子关系,尽到养育孩子,教育孩子的义务,只有这样未来孩子才愿意反哺,抚养孩子和赡养父母是相处的,无论是为人父母,还是为人子女都要做到才好,这样才是双向奔赴,父母子女之间的情感才会更加深厚,才能真正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女儿月薪 6000 元,被要求支付 4500 元赡养费,这合理吗?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但具体支付多少赡养费,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子女应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父母的实际需求来合理分担赡养责任。小王月薪 6000 元,支付 4500 元赡养费,确实占了她收入的大部分,对她来说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其次,从道德角度来说,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美德的体现并不是盲目地满足父母的一切要求,而是在尊重父母的同时,兼顾自己的实际情况。
小王愿意承担一部分赡养费用,体现了她对母亲的关爱和责任。但是,如果她因为高额的赡养费而自己的生活陷入困境,这样的孝顺显然并非真正的美德。
最后,从家庭和谐的角度来说,家庭成员之间应该互相理解、关爱和支持。小王和母亲之间应该通过沟通,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母亲应该理解女儿的生活压力,女儿也应该尽量承担起赡养责任。只有这样,家庭关系才能和谐,亲情才能得以维系。
综上所述,女儿月薪 6000 元,被要求支付 4500 元赡养费,这并不合理。家庭成员之间应该通过沟通协商,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既保障了父母的养老生活,又兼顾了子女的实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