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向未成年人售12瓶啤酒被罚1000元,这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发布时间:2024-01-18

近日,成都新津市场监督局发布通报称,该区一超市因向两未成年人售卖啤酒12瓶,从而被罚款1000元,并被责令整改。...

近日,成都新津市场监督局发布通报称,该区一超市因向两未成年人售卖啤酒12瓶,从而被罚款1000元,并被责令整改。

啤酒是成年人的快乐,但对身体正处发育关键期的未成人具有危害性,不仅可能伤害其身体健康,而且还可能让他们做出错误的判断和行为,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

未成人,乃祖国的花朵。其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既关乎众家庭的幸福,更关乎国家民族之未来;为呵护未成年的健康成长,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

现实中,虽大多商家自觉的肩负起了守护未成人健康的神圣职责,不仅在商家的醒目处及时树起了警示牌:禁止向未成人出售酒品,而且还用行动说话,切实做到了不向未成年销售酒品。

然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为扩大销售额,获取更多的利润,对法律要求视而不见、置之不理,不但未第一时间在店内树起警示牌,而且还明知故犯、私自向未成年出售各类酒品,为其饮酒作乐创设了有利的条件。

面对法律之禁令,个别商家依然胆敢顶风作案,究其原因看似“利益”所致,是这些个别商家心存侥幸;然冷静思之,实质是有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未能动真格,未落实在行动上。

开店售卖酒品等,本是奔得一个“利”字来,为的是获取利润,从某种意义上讲,不准其向未成年售卖酒品,本不是易事,难免会出现“阳奉阴违”之怪象。迈步新时代,更需高度关爱未成年人,为其健康成长筑牢防线,以确保广大未成人远离酒之伤害,从而健康成长,成为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

痛定思痛,为了让祖国的花朵绽放得更加鲜艳,为了赢得未来,让中华民族在未来的世界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当务之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更当履职尽责任,切实加大宣讲力度,让此禁令家喻户晓,引领社会认清“酒”对未成年之害,从而形成“禁向未成人售卖酒”的社会氛围。

向两未成年人售啤酒12瓶罚1000元,展示了相关法律的力量,为众商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传递出违法经营必受法律惩罚的强烈信号;为了未成年的健康,为了民族的未来,愿有关部门再多上一些类似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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