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指南(ESHRE 与 ASRM)将复发性流产(recurrent pregnancy loss, RPL)定义为2 次及以上的妊娠丢失——不需要等到第三次流产才做检查。约 1–2% 的备孕夫妇受此影响。
最重要的一个事实
即使经历了多次流产,大多数夫妇最终仍能成功生育。流产 2 次后,下次妊娠成功的概率仍约为 70–75%;即使流产 3 次,也仍在 60–65% 左右。
检查的意义在于找出少数可治疗的病因——同时,规范的孕早期监测与支持本身就与更好的结局相关。
反复流产的原因有哪些?
胚胎染色体异常——总体上最常见的原因,随女方年龄增长而增加;大多数散发流产源于随机的非整倍体
子宫异常——子宫纵隔、畸形(T 形)宫腔、息肉、粘连或黏膜下肌瘤。我发表的研究显示,约 27% 的不孕患者经 3D-TVUS 发现畸形宫腔——这一发现通常被二维超声漏诊
抗磷脂综合征(APS)——最重要的可治疗凝血性病因,需间隔 12 周两次特异性抗体检测确诊
内分泌疾病——控制不佳的甲状腺疾病、明显的泌乳素升高、未控制的糖尿病
夫妻染色体平衡易位——任一方携带(占少数夫妇),通过核型分析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