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抓知了卖260元一斤10天赚万元,会不会把它吃成濒危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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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7 来源:好妈妈育儿网 标签: 新闻资讯
近日,父母将上大学女儿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的新闻引发热议,子女赡养父母本身是应尽义务,但新闻中的女生并未有收入来源,那么,具体是怎么回事?如何看待父亲的行为?下面小编就带来技术。
近日,在河南濮阳,张某出车祸后想要上大学的女儿回来陪护,女儿没来还将其拉黑,张某于是起诉女儿,要其每月支付赡养费1500元。女儿称,自己还在上学没有能力支付赡养费也没时间陪护,且家中有两个哥哥照料。拉黑父亲,则是因为父亲一直在抱怨。
法院审理为:本案中张父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求女儿照料和支付赡养费系合法合理的诉求,但张女正在接受大学教育没有时间回去陪护也没有收入来源支付赡养费,故张父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对此有网友表示,在本该接受抚养的年纪却要求支付赡养费,还被父亲告上法庭,以后大概率生活费、学费都只能靠自己了!
还有网友说,两人的父女之情也是走到头了,哪个正常的父亲会让正在上学的女儿回家照顾啊?小姑娘毕业以后还是在外面找个工作吧,别回去了。
明明家里有两个哥哥,为什么还要求女儿回去照顾啊,儿子照顾父亲不比女儿更方便吗?
大概率是两个哥哥不想照顾父亲,所以才出主意怂恿父亲喊女儿回来照顾,说白了就是不想她继续读书了,希望她辍学赚钱照顾她爸,这样的家庭真的太可怕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
中华民族有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既是子女的道德本分,也是法律义务。包含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不仅仅是“给钱了事”的问题。作为子女,与父母遇事多沟通,常回家看看,多陪伴、照顾父母,让老年人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