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抓知了卖260元一斤10天赚万元,会不会把它吃成濒危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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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3 来源:好妈妈育儿网 标签: 新闻资讯
近日,一女演员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称自己怀孕后丈夫多次收到涉黄短信,这种行为真是太恶心了,隐私泄露也很严重,那么,如何看待这个事件?下面小编就带来介绍。
近日,《巴啦啦小魔仙》黑魔仙扮演者周娇发布视频称,自己孕期及生产后,丈夫多次莫名的收到涉黄短信,短信内容以“老婆哺乳期,孕期不方便。来找……”开头。周娇称以前从未收到这类短信,自从开始产检注册某app后便开始收到此类信息,有一次在母婴店买东西丈夫注册了会员没几天后也收到了此类短信。这些人在宝妈孕期、哺乳期发送这类特殊的短信实在太无耻。许多网友跟评称自己在孕期注册了一些母婴APP后,也曾多次收到此类短信或被一些月嫂公司、摄影公司所骚扰。
这种一般是注册产检APP的时候信息泄露了。
现在那种骗子和推销的也与时俱进了,他们也会玩大数据,比如你注册了一个看房APP,你就有可能收到装修公司,搬家公司,中介公司的短信,实际他们直接共享了你的个人信息。
涉黄短信是一种极为恶心的行为。这些人没有丝毫的道德底线和社会责任感,毫不顾及他人的感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骚扰。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定,更是对受害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通过注册某些APP获取个人信息,是现代社会中一种常见的侵犯隐私的手段。许多APP将用户的信息出售给第三方,供其进行商业推广或者其他非法活动。这些城府深厚的人利用了幼稚的用户心理,以各种方式获取到用户的个人信息,然后进行各种非法活动。尤其对于孕期宝妈来说,这种行为更是无法容忍。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