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抓知了卖260元一斤10天赚万元,会不会把它吃成濒危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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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4 来源:好妈妈育儿网 标签: 新闻资讯
近日,江西九江都昌一14岁初中女生,被指遭校园霸凌后留遗书投河溺亡,引起广泛关注。
告别天真烂漫的童年,迈向洋溢着生命激情的青春,14岁生命之花正悄然开放。生逢太平盛世,14岁的少女理应幸福生活、快乐成长,然这位少女却因被霸凌从而走上了人生不归路,生命之花过早凋谢,着实让人痛心疾首。
校园霸凌,本不是新鲜事,可谓由来已久。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各色校园霸凌虽各有不同,但共性的危害,却让被霸凌者身体受到了伤害、心理遭受创伤,影响到了校园的安宁与和谐,甚至如这名少女一样被逼走上绝路,酿成了难以挽回的人间悲剧。
孩子不仅是家庭的希望,更是民族的未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面对浮出水面校园霸凌,有关方面第一时间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其“亮剑说不”;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通过开展法治教育等多种形式,掀起了整治校园霸凌的专项行动。
不可否认,上述举措,有力地打击了霸凌者的嚣张气焰,有效地遏制了校园霸凌疯狂、蔓延势头,收到了积极的功效;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校园安宁的顽症,这些令无辜孩子受伤害的校园霸凌,再度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校园霸凌屡禁不止,成为学校之顽症,究其原因,固然有被霸凌者不敢说,其他知情孩子不想说,极具隐蔽性外,更与学校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失效”等,有着极其重要的关联。
实施霸凌者大多为在校学生,整治其学校理当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然现实中,受某种思潮的制约,面对这些顽症,学校、老师已是“有心无力”,除“轻描淡写”、“不痛不痒”的批评教育之外,再也拿不出像样的“武器”了。
校园霸凌,令被霸凌者身心受到伤害,影响其健康成长,扰乱到了校园正常之教育教学秩序,触碰到了相关法律之底线;然面对“未成年人保护”等,面对舆论,警方往往被捆住了手脚,别说“绳之以法”,就是“讯问”也需有老师、家长等在场的情况下方可。
生命只有一次,为逃避被霸凌,此少女竟然选择跳河,由此可见校园霸凌对她的伤害有多重、多深;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类似悲剧不再上演,社会理应深度反思,打出治顽症所需的组合拳,亮出更有力的手段,铲除危害孩子与校园的种种霸凌。
有关方面要痛下“猛药”。治顽症需猛药,要彻底清除此毒瘤,当务之急,立法部门当及时修订相关法律,追究“实施霸凌者”之法律责任,让其承担法律责任,让其父母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共同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学校、家庭要更加关注学生。虽说校园霸凌极具隐蔽性,但并非无漏洞,为此老师、家长要做当好“有心人”,除及时发现“蛛丝马迹”,及时教育制止外,更重要的是要下足功夫,取信于学生,让“霸凌”苗头出现时,学生敢于发声。
校园霸凌是顽症,但绝非不治之症。面对再次发生的悲剧,面对14岁少女以死的方式发出的抗争,望有关方面尽快亮出有力的组合拳,让类似惨剧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