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抓知了卖260元一斤10天赚万元,会不会把它吃成濒危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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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30 来源:好妈妈育儿网 标签: 新闻资讯
今天,卖菜大爷挣21元被罚款11万元的消息,登上了热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个老人卖菜挣了21元,就要被罚款11万,看到这样的消息让人愤怒,这是要让了人倾家荡产吗?简直太不合理了。
据了解,这位老人在洛阳市西工区,平时是靠用三轮车卖菜维持生计。一次,他从大型批发市场批发一批蔬菜进行售卖,一共卖了198.4元,获利21.05元。但是,该批菜品经行政机关抽检为农残超标蔬菜,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罚款11万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向申请强制执行。
不过,让人欣慰的是,这起罚款最终没有执行,法院审理后认为,老人从大型批发市场进货,其有理由相信所进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系初次违法,无主观故意,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明显处罚过重、不当,最后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有意思的是,审理过程中,西工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是没有任何成果。一审判决后,行政机关又提出复议申请,还是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那么,问题来了,法院指出了,这样的处罚过重、明显不当,行政机关难道不知道吗?为何还要不依不饶申请复议,非要对以卖菜为生的老人罚款呢?仅仅是为了罚款而罚款,为了业绩而罚款?不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吗?
有网友称,卖菜摊主应该并不知道他批发的这批菜是否合乎质量标准,客观上他也没有检测的设备仪器,可以适当罚款,但这样高额的罚款明显有点不妥。最主要的应该追溯源头,给批发商和源头菜农予以严厉处罚,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