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或达肺炎支原体感染高峰,要囤药吗?医生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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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2 来源:好妈妈育儿网 标签: 新闻资讯
一对90后夫妻,朱先生和王女士,因为多年未能成功怀孕,前往南昌某三甲医院进行检查。经过一系列检查后,医生告知他们可以尝试怀孕。在备孕成功后,他们在景德镇某三甲医院进行了产检。然而,出生时出现了“猫叫”样哭声,男婴转至景德镇某医院治疗,被诊断为遗传疾病“猫叫综合征”,不久后死亡。为此,夫妻二人将南昌某三甲医院和景德镇某三甲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损失。
经过一系列鉴定和分析,南昌某三甲医院在首次就诊时未对男方进行外周血染色体核型检查并告知孕妇孕期必须进行羊水穿刺产前诊断检查的重要性,存在医疗过错。而景德镇某三甲医院在对孕妇王女士整个孕期的产前检查中,存在对不良孕史孕妇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的医疗过错。两被告的上述过错致使孕妇丧失了适时终止妊娠避免错误生产的机会,但王女士未遵医嘱执行,再次错失了明确诊断终止妊娠的机会,亦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认为两被告应承担同等的过错原因力。
在调解过程中,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南昌某三甲医院同意赔偿原告40000元,被告景德镇某三甲医院同意赔偿原告35000元。这一调解结果让这对90后夫妻在经济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补偿,也让他们对医疗过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对医疗过错的关注。医院在孕前和产前期间,作为提供优生优育诊疗服务的机构,应当履行其告知和注意义务,确保患者能够享受到充分的选择权和知情同意权。医疗过错不仅会给患者带来身心上的创伤,也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医院应当对其过错负起相应责任,并为患者提供必要的赔偿。
在这个案件中,法院对两家医院的判决是合理的,赔偿金额也与原告的损失相符。然而,需要呼吁相关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以避免类似的医疗过错事件再次发生,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总结起来,这起医疗过错案件不仅揭示了医院在提供优生优育服务时的责任,也提醒我们应加强医疗监管,保证患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无论是赔偿的合理与否还是预防医疗过错,都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以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
总之,此案的成功调解对于患者、医疗机构以及整个社会来说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它提醒我们在追求健康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医疗质量和安全;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我国司法体系在处理此类纠纷时的公正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