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再婚生子起诉10岁女儿减抚养费 如何看待起诉降低抚养费

发布时间:2023-03-10

近日男子再婚生子起诉10岁女儿减抚养费引发热议,原本是每月2千的抚养费想要变更到1200元,这父亲起诉自己10岁女儿,让人大开眼界,那么,如何看待起诉降低抚养费?...

近日男子再婚生子起诉10岁女儿减抚养费引发热议,原本是每月2千的抚养费想要变更到1200元,这父亲起诉自己10岁女儿,让人大开眼界,那么,如何看待起诉降低抚养费?下面小编就带来介绍。

男子再婚生子起诉10岁女儿减抚养费

近日,山东烟台。烟台中院公开一起案例:2017年王某与妻子离婚后,协议每月付给女儿小美抚养费2000元。履行三年后,王某拒绝支付抚养费。2022年10月,王某以再婚生育2子、还贷支出远高于收入等为由,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为1200元。前妻认为其经济困难是因为其再婚后,贷款购买两处房产,生活水平提高导致的。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作为小美的父亲,明知每月要向小美支付抚养费仍贷款购买房产,表示其确信有能力负担该些费用。王某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不应予以支持。

既然生下10岁女儿,就要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特别是再婚后还生下两个孩子,购买房屋。如果没有能力抚养,就不能再生育两个孩子和购房。

如何看待起诉降低抚养费

再婚生育两子,买两套房产,却不愿意给女儿2000块抚养费。克扣女儿的抚养费,现任也需要想想这样的人是否值得托付。

从法律角度来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降低抚养费的法定理由,审判实践中需要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以及离婚协议(判决)优先为原则来综合判断是否可以降低。

就本案来说,双方为协议离婚。如果主张降低抚养费的一方没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那么离婚协议就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来履行各自义务,包括支付抚养费的金额、时间。

男方主张降低抚养费,但其资产较离婚之时却有所增加(再婚后购买两套房产),即便收入减少导致财务状况恶化,这种情况也应该在其预测之中。而且男方现有材料并不足以证明其经济能力较离婚之时明显降低、发生重大变化。

更重要的是,男方再婚再育,并不影响其对女儿承担法定抚养义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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