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领200元红包需缴40元个税理由是偶然做得,这样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3-09-01

近日,南京一小区业主龙先生,领取了业委会发放的200元红包,据悉这是小区的公共收益福利。...

近日,南京一小区业主龙先生,领取了业委会发放的200元红包,据悉这是小区的公共收益福利。然而,不久后,业委会却收到当地税务部门的通知,称该红包发放属于偶然所得,因此业主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对此,业主并不认可。他们认为,这笔钱不能被定义为偶然所得,红包实际上是小区业主的税后公共收益。既然已经缴纳过税,发放到业主手中就不需要再次缴纳。业委会也表示,这笔钱确实是税后收入,不应该再次缴税。

此事引起了小区业主们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一些业主表示,他们并不反对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认为这笔钱既然交过税,就不应该被视为偶然所得。他们认为,如果这笔钱被视为偶然所得,那么业委会应该事先告知业主。

有网友表示,交完企业所得税,还要再交一遍个人所得税。利用小区的公摊面积取得的收入已经交了企业所得税了,为什么还要交个人所得税?这哪里是偶然所得,这分明是业主财产取得的收入,因为公摊面积是业主花钱买的。税务局如果认定这是个人财产取得的收入,那就不应该收企业所得税,既然收了企业所得税,那就不能再让交个人所得税。

此外,一些业主提出,如果业委会发放的红包被视为偶然所得,那么业委会是否缴纳过相应的税款呢? 针对业主的质疑,业委会表示,这笔钱确实是小区的公共收益,而且是经过合法程序和规定进行分配的,业主不需要缴纳税款。

对此,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笔钱的定性尚有争议,他们将进一步调查此事,并与业委会进行沟通处理。 一位律师表示,将发给业主的200元红包直接认定为偶然所得,属于法律适用错误。税务部门应该先对这些公共收益进行合理定性,然后再确认业主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之,对于这笔钱的定性尚有争议,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法规和规定。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税务部门的监管,确保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事项。对于业主而言,应该增强纳税意识,依法依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也应该关注公共收益的使用和管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猜你喜欢
新闻资讯
编辑推荐

热门标签